您好:我想问您个问题,我试用期才一个月,今天公司就给我签订了劳动合同为期三年,我的试用期是三个月

2025-05-20 19: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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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书面劳动合同应该在入职一个月内就要签订。既然有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那就从入职上班开始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漳州律师)

回答2: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的,三年以上合同,可以约定最长不超过半年的劳动合同的。

回答3:

1、劳动合同应当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试用期包含在劳动期限内。
2、三个月的试用期应当签订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

回答4:

正式的合同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没有只约定试用期的合同,这个是法律部允许的。
你可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如果你认为不想继续工作,可以提前三天提出辞职即可。

回答5:

你不同意,可以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