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你的理解基本没问题。这种叙述说明两人无法区分主从犯,只是作用稍有不同。
2、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对于累犯,根据两次犯罪的间隔年限,应当予以从重25%—45%处罚。刑法单个罪名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是15年,既然另一人判了13年,按照前述从重幅度,对你表弟判处无期基本没有问题。
3、“人体肢体重伤,必须要构成残废”的说法不存在,重伤不一定伤残,轻伤不一定不残。轻重伤鉴定属于专业问题,建议咨询法医或者司法鉴定所,假设他们认为重伤不成立,可以提出上诉,并申请重新鉴定,否则不会改判。
你自己考虑一下吧,麻烦评价一下回答,谢谢。
1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累犯,应当增加基准刑的10%-40%。另一个人被判13年,如果增加基准刑的20%,就超过15年,成了无期
2 你对法医鉴定有怀疑,首先应该复制审判记录和鉴定报告,对比是否符合,仅凭了解是不够的.抢劫罪量刑与伤害程度有一定联系,如果有证据证明伤害程度有差错,,定案事实有了变化,有可能改判.
要上诉,理由大家都讲到了
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从重的意思是在法定刑的幅度内处较长的刑期或者较重的处罚,而不是和其他人作比较。
是依据之一,但不是必要因素
如果重伤鉴定被推翻,应当有改判的希望。不过,应当说明的是,人体肢体重伤与必须要构成残废不是同一概念。您的理解可能有误。比如,司法实践中的“失血性休克”构成重伤,却未必构成残废。关于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一下专业人士更为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