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禁止下列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 (1)种植乔木、灌木、藤类、芦苇、竹子或者其他根系深达管道 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 (2)取土、采石、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3)挖塘、修渠、修晒场、修建水产养殖场、建温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及修建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故在现场定线时,至少控制管道两侧各5m范围内无已建或规划建构筑物。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危及管道设施安全的活动:在管道中心线两侧或者管道设施厂区外各50m范围内,爆破、开山或修筑大型建筑物、构筑物工程。
距离大型建筑要50m.
补充说明: 对于独立的的民房或建构筑物,安全间距不小于5m,对于密集居民区或建构筑物群,按照间距不小于30m。
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和可燃气体管道与铁路平行埋设时,与铁路线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并距铁路用地界3m以外的要求,是根据《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03第4.1.5条第4、5款规定确定的。当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和可燃气体管道与铁路平行架设时,考虑列车在运行过程会产生火花,属“明火及散发火花地点”,根据《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03第4.1.5条第4、5款和第4.1.6条“敷设在地面上的输油管道同建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按本规范的第4.1.5条所规定的距离增加一倍”的要求,将其防火间距确定为50m。
故距铁路有50m的距离要求
此规定中,与管道压力无关,只与可燃烧性能有关。也就是适用于不同压力的燃气管道。
在城镇中,只允许4.0以下压力进入,所以《城镇燃气设计规范》中只提到压力4.0以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