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个问题,首先从民事上说,你有对方亲笔所写的欠条,是本案中对方欠你钱的事实最有利的证据,此外你还有证人愿意为你作证。如果证据属实,仅从表面判断,已经算是证据充分了。笔迹的鉴定在判决结果出来之前都由你支付,你可以请求判令对方支付笔迹鉴定的费用(笔迹鉴定结论倾向性比较明确的,法院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2.对于恐吓及侮辱、诽谤等行为,建议你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3.侮辱、诽谤两个行为如果足够严重的话,构成刑事案件。你可以以自诉人的身份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到法院以借款纠纷去起诉,只要有欠条、你借出钱时有证人,胜算还是蛮大的,诉讼所画的费用全部由她来承担,不过你要在起诉时主张。如果有人身威胁、污蔑、诽谤,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仅在QQ空间,浏览量有限,危害不足以定刑啊
怎么说呢,一般在现实中,人证的证言被采纳的可能性很小的,据我所知,目前国内根据证人证言判案的几乎没有。但是你手里的欠条是很好的证据,笔记鉴定的费用由你承担,但是你的起诉状上可以写明由地方承担所有费用,你胜诉的话可以拿到钱的。你还可以起诉她侮辱罪,要求她承担刑事责任。至于精神损害方面,可能性不大。真想起诉他的话,不要太过依赖证人证言,最好拿到其他的物证。
第一、从法律层面上讲,此例应定性为民间借贷纠纷;第二、如果没有非法债务的情形存在,如赌债等,在证据确凿且未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债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债权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三、如果对方的言行达到对你的名誉构成损害的地步,可以向法院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第四、笔记鉴定费用应先由原告方预付,结案后由败诉方承担。至于胜算,我说了不算,打保票不是本人特长。
1、有欠条对你这比较有利,但是因为你的身份为学生,借钱给对方须证明你有支付该笔钱财的经济能力。
2、如存在诬蔑、诽谤的事实你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要求QQ运营商屏蔽该信息。
3、如果申请笔迹鉴定,如果笔迹确为对方的,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4、对于诬蔑、诽谤如真实存在,则你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