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数的比是3:1,把总数看做单位“1”,总数就是4。甲、乙两数的比是2:1,把总数看做单位“1”,总数就是3。原:总数是4,乙数就是1/4。 现:总数是3,乙数就是1/3。比较量除以比较量对应的分率等于标准量(也就是总数)则列式为:0.6 / (1/3 -1/4) = 7.2(元)答:两人共有7.2元。
0.6÷(1/3-1/4)=7.2(元)
3+1=4 1+2=3 3/4-2/3=1/12 0.6+0.6=1.2(元) 1.2/1/12=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