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违背三十八条就是,没有按交通信号或交警指挥安全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