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婚后由父母出资一次性付款买了一套房,购房合同上我一个人的名字,现在产权证还没办下来

2025-05-18 14: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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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登记你一个人的名字,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这个是有法律依据的:
最高人民法院8月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有关情况。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回答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女方的婚前财产,不管存在方式怎么改变,也还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回答3:

如果产权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当然属共同财产的

回答4:

记住,一定要写你的名字,法律上是你父母赠与你的财产,可以和你老公没有关系的,要是写上他的名字就是赠与你们的财产,离婚就要分割的。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