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车祸去世保险公司该不该给精神损失费

2025-05-20 00: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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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些都是必须的赔偿项目。一般的赔偿数额在50000-100000元。另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交通事故中,精神赔偿是必须的赔偿项目。

2、机动车都要上保险,包括交强险与商业险,交强险死亡伤残项目的限额是110000元,此限额可以承担精神赔偿。

3、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精神赔偿是正常的,不可缺少的。对此最高法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明确规定。

参考的相关法律: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第二款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