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不可以并行,再者也不可能荒废任何一方,那么你的思路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环境保护要优先于经济发展,这应该是你回答问题的主线,具体可以基于以下两点:
一、基于现实的环保政策,如现有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其中就有“三同时”制度,以及任何项目的实施前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或许有人会问,不是说三同时么?即施工项目和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既然是同时又拿来的先后呢,这里要说明的是,施工与环保的同时,并不代表经济发展与环保的同时,厂房之类只有先建设,之后才有生产才有所谓的经济增长与发展,所以说环境保护依然是要优先于经济发展的,并非并行的。
二、基于人类社会的长远考虑,或者说是基于历史的考量。历史上先污染再治理的套路给我们留下很深的伤痛,导致我们周围环境的急剧恶化,现在人类都是在弥补先前犯下的错,所以,为了人类的未来,我们也应该优先环境保护的角度,因为经济发展的趋势我们很难明白,比如有些污染物(像DDT),我们当初发展经济的时候根本就没想到它的危害,即使环保保护与之并行有能有所奈何?所以从历史和将来的考虑,环境保护也应该优先得到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