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告方,法院传票送达,我接收但是没签字有事没事,九月十四号开 庭,我去有事吗?

2025-05-17 10:58:2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 法院传票送达给你了,不管你签没签字,都代表你已经知晓;

  2. 如果开庭后你不去,也不会影响断案。《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3. 至于有没有事情,则看你为什么成为被告,如果你在这件事情中有责任,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回答2:

传票签不签不是重点,重点是开庭应该去,你不去,即放弃自已抗辩的权利,丝毫不影响庭审,法官可以缺席判决,吃亏的是你自已

回答3:

去了有没有事可不一定,没去就肯定“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