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串岗处罚现金两百合法吗

员工因串岗处罚现金两百合法吗
2025-05-20 03:29:17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员工因串岗处罚现金两百是否合法取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内容的约定,实践中,用人单位约定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劳动者明知故犯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规章制度酌情予以处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1982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了企业的罚款权,这是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中对企业职工罚款的直接法律渊源。《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在 2008年1月15日废止。
  2008年1月15日以后,用人单位已经不能再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规章制度中设立罚款条款了。
  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仍然在规章制度中赋予自己对员工罚款的权利,这种做法还被一些法律理论和实践所接受,理由有二:
  1.法律既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保障企业和雇主进行正常、有效的劳动管理和企业管理,维护企业和雇主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提高企业管理效益二者都要兼顾;
  2.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企业对员工实施经济处罚。劳动者肆意迟到等行为应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