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进,本人于02年犯罪当时未满18周岁判1缓2,到现在已有10年时间,可是今天我去本地办银行卡,派

2025-05-20 11: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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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刑法第一百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但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一百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你于02年犯罪当时未满18周岁判1缓2,那么即使在入伍、就业的时候,都没有如实报告的义务。
二、你到银行办事、登记入住宾馆等情况,出示身份证件的同时,因为公安和银行、宾馆已经联网,会因为你有前科而自动预警,“发现”你的轨迹,如警察找你,是为了近距离和你直接接触,观察你是否仍有违法嫌疑情况,“做个记录”“是不是可以消案底"等都是托词。但警察对你的盘问是正常工作,你应理解。
三、消案底一说,由于现在公安档案管理都是数字化电脑管理,“消除”是不可能的。

回答2:

不单是你吧!我一个兄弟也是这样。
已经刑满释放了,可是在广东入厂工作之类的同样有警察来找到他了解情况。不过大多是问问你来这干什么之类的而已。
消案底这个要一定时间之后才可以消的,好像是十年。但是是从判决书下来那天算起还是从刑满释放那天算起我就不知道了。
当然,有钱的话也可以找个熟人把案底消了。
我有些朋友就是这么做的。

回答3:

未成年人犯罪,刑法修正案八已有相关规定。应该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