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他们的平均速度不是7个小时。平均速度不能这样求。你这样做法是把完成时间拿来平均了。
好比两个人相隔 10km, 甲的速度是 4km / h,乙的速度是6km /h,他向向而行,他们的平均速度是 5km 没有问题,总的速度10km/h, 一个小时相遇。而你求的把完成时间拿来平均,就好比
甲走完时间是2.5小时,乙走完时间1.67小时,完成时间平均就是 2.17小时然后除以2,得到的是1.085小时,这样是不争取的。
他们每个小时完成的任务的总速度应该是 1/6+1/8= 7/24
所以完成时间为1 /(1/6+1/8) =24/7 个小时
完成 7/8的时间为 24/7 * 7/8 =3个小时
工作时间=工作总量÷工作效率
工作总量设为1的话,甲的工作效率就是1/6,乙是1/8,那么甲乙合作的工作效率就是1/6+1/8=7/24
甲和乙和干的时间就是1÷7/24=24/7约等于3.42而不是你算的3.0625
甲每小时完成1/6,乙每小时完成1/8
设经过x小时
(1/6+1/8)x=7/8
解得x=3
答案就是3个小时。
你的答案就是错在(6+8)这里是时间是没有意义的
求平均速度不应该用6,8相加来算,那是所花费时间
平均速度应该用各自的速度a/6,a/8(a是工作量,6,8 为时间)来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