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异地居民身份证申办条件:
1、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连续居住登记满6个月)或就业(近一年内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
2、 在本市小学、中学、全日制大学合法就学(以学籍档案或在读证明为依据);
3、 广东非深户籍、海南省、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苏省、湖北省、福建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和浙江省(不含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双语证)户籍人员;
4、 合法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不超过三个月、损坏无法使用或丢失,可在本市申请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
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