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上班到中午时吃饺子端锅,锅巴断了把脚烫伤了,算不算工伤

2025-05-19 08:25:36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非常抱歉,在工作单位吃饭并自己烫伤了自己,属于除工作以外的事情,所以不算工伤。但是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按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报销部分药费

回答2:

算,只要在工地出事的都算工伤,上下班回家路上合理的时间出事也算的,可以寻求赔偿,不给就找律师就行了,去法院还便宜,这种 事就100左右就能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