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被委托人(在民法教课书上又可以称受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被委托人。
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区别如下:
委托人是指有事需要寻求帮助的人。
被委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被委托人。
1、委托人的责任
(1)明确委托事项。
(2)交付约定费用。
(3)清偿债务。
(4)给付报酬。
(5)赔偿责任。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用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2、被委托人的责任
(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
(2)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
(3)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情况。
(4)交付财务和转移在以利。
(5)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
委托书上面的委托人是指本人,受托人是帮助本人的人。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也就是你是委托人,委托他人帮你处理事情,他人就是受托人,称被委托人。
打个比方:a和b,分别是合同双方,a有事不能参加合同签订工作,委托c做了他的代理人签字。在这里,a就是委托人,c就是受托人
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区别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