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诉讼的主体有哪些,劳动诉讼标的的范围有

2025-05-20 04: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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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劳动诉讼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符合以下条件的劳动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凡是《劳动法》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因此,符合劳动纠纷诉讼主体条件的应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之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雇工在7人以下的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帮工、学徒等劳动者;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二、劳动诉讼标的的范围有哪些
劳动纠纷诉讼的标的具体包括: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法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