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浇筑时从屋顶因吊车碰撞掉下来,责任该如何分担,紧急。。

2025-05-14 16:00:3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如果这名工人属于建筑公司派出去工作的。其受伤后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司机、家主、指挥者都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
2、如果这个工程不是建筑公司承接,而是建筑包工头个人承包的,这名工人是包工头个人叫来的雇工。其受伤后,发包人(家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你说的司机、指挥者也属于雇员,如果他们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也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4、以上赔偿比例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向法院起诉,通过判决确定。

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2]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回答2:

易法通解答:
1、 该工人所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由受伤工人所在单位支付相应的损害赔偿。如果司机和指挥者对工人的伤害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并且不符合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单位可以向司机和指挥者主张承担部分责任,若司机和指挥者无力支付,可以在他们每个月的工资中扣除,但不能超过工资的20%
2、家主作为接受服务方无需对工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如有需要,请百度易法通!

回答3: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相关条款,结合你所述情况:
首先,你们作为承揽人,是什么性质,根据你所述,可以推论出你们应属于一个小型组织或公司,而非一般的帮工人。

责任分担上,
1、作为被承揽人(即家主)是没有责任的,因为被承揽人是支付费用给你们单位的。
2、你们单位(即雇佣你们的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参加工伤保险,则依据工伤保险申报,如未参加,则按人身损害赔偿。
3、司机与指挥者,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有,则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期雇方可向雇员追偿。
4、该工人对此事故存在过失或故意的,可以减轻侵权人(即雇主、雇员、司机)的赔偿责任。

因你所述的事项不够详尽,仅就粗略作以上回复,供参考。

回答4:

司机,指挥者都是两家人找来的,司机,指挥者都不存在公司,那么工人的不小心导致的损失应该由两家雇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