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是什么?

2025-05-15 20:35:0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回答2:

主要是讲侵权责任的构成是否需要过错。

有的需要过错,有的是不需要过错的。

回答3:

  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希望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