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最低工资,是指你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收入的最低标准,应该包括岗位津贴、全勤奖。但不能包括加班费和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如果公司实际发放给你的工资,在扣除了加班费、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你有权要求公司补足至最低标准。
2、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如果低于实际发放标准的,应当按照实际发放标准确定你的工资数额。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工资俗称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和各类津贴、补贴、奖金等。
按照我国目前的规定,每个城市都出台了最低工资标准,也是指劳动者能拿到手的工资。
合同工资还包括了“五险一金”个人应缴纳部分。“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一般由其单位在个人工资中扣缴。
已经解释得够清楚的了,合同工资还包括了“五险一金”个人应缴纳部分(除非劳动合同约定为不含扣除“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你应该去了解一下,是不是只少了单位给你代扣缴“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若是就是对的,若不是就应该找单位给 个说法,或者去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这种情况全国很普遍,直接就是把资料递到劳动仲裁机构,然后再找份工作,边上班边等劳动仲裁的信,别指望公司会对你有什么说法
各地没有最低标准的基本工资这一说法,而各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不包括加班费的实际发放工资,所以公司的做法是合法的.
1、用人单位所发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无论是分项还是合计。
2、你的月工资标准应该是1700,因为根据规定,所有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补助等都是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