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睡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不少于8小时。不允许变相增加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含课外活动时间),不允许提前住宿生的起床时间或推迟晚自习结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