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物流的9.6米货车15年报废,货车属不属于营运,要看上户手续办的是营运性质还是非营运性质。货车的报废年限与营运和非营运没有关系。
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参考链接:《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新的货运汽车报废规定是,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牵挂车、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集装箱半挂车使用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现在强制实行国四排放标准,所有排放不达标的的国二、国三车型,将不再允许车辆上户。已经上户的车辆,不达标的不管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将强制报废,具体报废规定如下:
1.车辆经维修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的。
2.经维修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改造后,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3.在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年检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4.达到一定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的。
小型私家车会无使用年限限制规定,但是行驶60万公里后会引导报废。一般情况不同类型的车辆延缓的年限不同,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非营运9座(含)以下客车报废年限为15年。最初的6年内每2年审验1次,之后为1年1审,使用年限超过15年后,每半年审验1次,能通过审验即可无限延期,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2、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3、旅游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4、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5、轻型货车和大型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6、微型货车和19座以下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不可申请延期;
7、20座以上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8、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9、吊车、消防车、钻探车、专项作业车等专用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适当延期,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10、全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11、半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12、半挂牵引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13、三轮农用车,报废年限为6年,可申请延期至9年;
14、四轮农用车,报废年限为9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15、正三轮摩托车,报废年限为7年至9年,可申请延期至10年至12年;
16、其他摩托车,报废年限为8年至10年,可申请延期至11年至13年;
17、其他汽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