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铁上跟人发生口角,此人拿刀向我刺来,我开枪打死他,犯法吗?

2025-05-19 02: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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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他拿刀向我你刺去,这就是一种伤害行为,你可以做出防卫行为。因为对方的行为表明其正在行凶,所以属于无限正当防卫范畴,所以你这样的做法是没有错的。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你说你是开枪打死了他?这里面就有几个问题了,一、您的身份,你是否具备配枪资格,如果具备,那么你的做法没有问题。如果你不具备配枪资格,那么你就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二、如果你不具备配枪资格,那么你的枪是哪里来的,拿来怎么样?这里又涉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如果是你自己制造的,那么就涉嫌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

回答2:

你属于正当防卫(视具体情况也可能为防卫过当)

但是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等其他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