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让座者的错。
以北京市为例,依据《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十三条规定:乘客应自觉为老、幼、病、残、孕、怀抱婴儿者或者其他有需要的人士让座和提供方便。
乘客应遵守以下乘车规定:候车时应自觉排队,禁止越过安全线,禁止倚靠站台门;乘车时应当先下后上,从车门两侧依次登车,留意列车与站台间的空隙;列车到达终点站,乘客应当全部下车;列车因故不能继续运行时,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或者换乘其他交通工具。
扩展资料:
地铁乘客的相关要求规定:
1、车票应当单张使用,不得两张及两张以上重叠使用,且不得多人同时使用一张车票。乘客乘坐轨道交通时应当妥善保管车票,请勿遗失,不可弯折、涂写、打孔等造成车票损坏。
2、 成人带领一名身高不满1.3米儿童乘车时,儿童免票,按照“儿童在前,成人在后”刷卡通过闸机。带领两个 以上身高不满1.3米的儿童乘车,一个儿童免票。成人带领身高在1.2米至1.3米的儿童乘车时,请与车站工作人员联系,协助儿童进站。
3、严禁损毁轨道交通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设备。严禁移动、遮盖或污损警示标志、疏散或导向标志、安全标志等。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地铁-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谁都没有错。
先说孕妇没有错吧。首先孕妇买票了,那么她有权利坐地铁,不能够因为孕妇怀孕就是去坐地铁的资格。我觉得要真的是这样,未免太不人道了。所以孕妇没错。
再说乘客。同样的,乘客也付钱了,那么乘客也拥有乘坐地铁的权利。所以让不让座我觉得全看乘客自己的想法。当然了,如果坐在老弱病残专座的人不让做,我觉得从道德方面就说不过去了。我只能说,占用老弱病残座位并且不给老弱病残让座的都是垃圾。
其实双方都没有错,错就错在双方都认为自己的权利是需要保护的,别人的权利不能超过自己的权利。所以,乘客不想让座,孕妇认为乘客没有素质。
但是要说有错,双方也都是有错的。
孕妇不应该在出行高峰选择坐地铁,怀孕应该更知道保护自己,不要常去人挤人的地方,防止发生什么意外。而且孕妇也没有资格因为别人不让座位,就对他人有怨恨,毕竟每个人都有使用地铁座位的权利。
乘客的错误就是自私自利,在看到一个大肚子的孕妇的时候,完全不考虑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甚至有人直接选择假睡。毕竟乘客这样做,我觉得对于一个身强体健的正常人来说我觉得有点恶心。
但是在这个社会,面对这样的事情的时候,其实真的没有谁对谁错,毕竟没有人是无辜的,也没有认识罪大恶极的不是吗?
我认为是孕妇的错,挺着大肚子就不应该挤地铁。
这没有是谁的错,也许大家都挺累的。
说不好是谁的错,因为让座是情分,不让座是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