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不能开发票,只能开收据吗?

2024-11-13 18: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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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的。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而不开具发票,行政事业性统一收费票据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规章的规定,在收取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征收政府性基金时,向被收取单位或个人开具的收款凭证。

所以,仅有部分民办和私立教育机构在收取学费时开具发票。

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

单位与部队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按照规定不需要纳税的,可以使用部队监制的收据,这种收据也是合法的凭据,可以入账。

除上述几种收据外,单位或个人在收付款时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据,就是日常所说的"白条",是不能作为凭证入账的。

扩展资料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七条 下列行为,可以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一)行政事业单位暂收款项。由行政事业单位暂时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退还原付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押金、定金、保证金及其他暂时收取的各种款项等。

(二)行政事业单位代收款项。由行政事业单位代为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付给其他收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代收教材费、体检费、水电费、供暖费、电话费等。

(三)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其他资金往来且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

(四)财政部门认定的不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其他资金往来行为。

参考资料: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  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中国经济网-交学费开不开发票?常州学校大多开具财政收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