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性监测数据与在线监控数据哪个效力高

2025-05-13 20: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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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监测数据用处大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部署,环境保护部组织建设了国控重点污染源主动监控体系,各级环保部门建成了300多个监控中间,对超过一万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放的重要污染物实施了监控,初步形成了国家、省、市三级上下联通、纵向延长、横向共享的环保物联网系统。
  
  重点污染源主动监控体系已经表现出环境执法利器的威力。
  
  据了解,重庆市环保局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仅2014年就对175起超标排污举动共处罚款2337万元。
  
  同时,在排污收费、总量减排核查、环保电价补贴等管理工作中,重点污染源主动监控数据也得到了周全应用。
  
  另外,民间环保组织开发的手机APP“蔚蓝地图”上发布的排污企业实时排放数据,就来自地方环保部门按环境保护部规定公开发布的重点污染源主动监控数据。
  
  随偏重点污染源主动监控体系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也暴露出不少监控数据失真的题目。数据失真不仅造成了执法的误判,使违法企业躲避了处罚,还紧张损害环保部门的公信力。

回答2:

监督性监测数据效力高,根据环保部复函(环政法函[2016]98号)《关于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与现场监测数据不一致时证据适用问题的复函》中提到:“若同一时段的现场监测数据与经过有效性审核的在线监测数据不一致,现场监测数据符合法定的监测标准和监测方法的,以该现场监测数据作为优先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