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其期限的计算方法不一样。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汀劳动合同。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①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②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③因季节原因用工的劳动合同;④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朗限长短不能确定,只要没有出现法定解除情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一旦出现了法定情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样也能够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台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7种特殊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