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没有收到法院传票,诉讼被驳回。我现在可以上诉了吗?

2025-05-15 21:11:5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已经过审限。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回答2:

一般简易程序不需要传票的
2年了,申请再审已过时间
如果有错误,向检察院反应

回答3:

早过了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