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6年,缓刑1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2025-05-15 02: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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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适用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 犯罪情节较轻;(二) 有悔罪表现;(三)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不适用缓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 犯罪情节较轻;(二) 有悔罪表现;(三)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回答2:

  缓刑,是指依法判处一定的刑罚,但附条件的暂不执行,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在考验期限内没有违反缓刑规定的,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如果在考验期限内违反缓刑规定,则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有期徒刑六年缓刑一年,意思是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但不用收监执行,给予一年的考验期限,在这一年内如果没有违反缓刑规定,则所判有期徒刑六年就不再执行。否则,要收监执行有期徒刑一年。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回答3:

就是说本来要坐牢6年,但现在给你在监狱外面执行缓刑1年,你在外面接受监督什么的,安全守法过了这1年,那么那6年就不再执行了。
另外有期徒刑6年缓刑1年是不对的,缓刑至少和宣告刑(也就是那6年)相等。而且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才可能用缓刑。

补充:
不知道呀,我查了法条,应该不会有这种判决才对。是不是新闻里面给念错了?或者是有期徒刑6个月?

回答4:

刑期六年。一年后再执行

回答5:

在宣判后到一年后再关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