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
在中国大陆,双节棍暂时没有法律规定双截棍受管制,但携带双节棍可能会被认为是危险而受警察及保安人员的干涉。澳大利亚各州的法律不同,有的禁止有的不禁止,美国同样各州不同,在这些国家持有武器一定要注意当地法律。
法律的放开,使得双节棍运动在我国开展较为方便,甚至有学校开始试点双节棍健身操的教学。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制器具管理条例
第三条 (管制器具的分类)本条例所称管制器具是指对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构成危害,对公民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构成威胁,需要强制性管理的各类器器材、械具。主要包括限制生产类、限制持有类、限制携带类管制器具。
管制器具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并公布。(参照《危化条例》)
第四条 (管理原则)国家对限制生产、持有类管制器具的生产、持有实行特别许可制度。对限制携带类管制器具实行违规强制收缴制度。
第五条 (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负责对管制器具实施管理,并依照本规定负责许可证件的核发,持有情况登记和日常监督检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据公安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件,核发相关营业执照,并监督管理管制器具的市场经营活动。
铁路、民航、邮政、海关部门负责管制器具铁路、航空运输和邮寄、进出口的监督检查。(参照《危化条例》)
第六条 (总体要求)严禁使用、携带管制器具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双节棍
双节棍不是管制刀具或器械,而属于健身用品。假若被警察查到,或用双节棍犯案,只能算正当防卫而不属于凶器。
举几个实际例子:
1、若二人砍架,对方持刀,你手持双节棍,二人火拼后都被抓入公安局,持刀者属于行凶罪,因为刀属于管制刀具,只要伤其性命都会以行凶作为处分,而双节棍只会定罪为防身、自卫、健身、娱乐等罪名。
2、若以双节棍伤人,虽然算是违法,但罪名并不大。
3、若二人砍架未遂,就是只持双节棍与他人对骂而未有伤亡,持双节棍者不被定罪。若持刀者辱骂他人,可以恐吓罪将其绳之以法。
4、随身携带双节棍者,公安机关无特批文件或特殊情况下,无权查收双节棍,木、塑、钢等任何材料所制的双节棍都无权查收或没收。
以上是双节棍的一些基本法律常识,请适当使用自身的体术及双节棍的艺术,无特殊情况下双节棍这套武学请不要显露与他人面前,炫耀就是骄傲,而习武之人万不得以武伤人,切记。
1、双节棍不算管制器具的。因为目前国家没有将双节棍列入管制器具目录的,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制器具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也没有列入。
2、法律依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规定的管制器具只是针对刀类,没有对棍类进行规定的。(因为涉及敏感词,无法把详细规定展示在这里)
3、参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制器具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管制器具品名表
限制生产类管制器具:指弓弩、电击器;(手枪式、电棒式、手套式等)、射网器。
限制持有类管制器具:指窃听器、针孔摄像机、强光灯;(致人暂时失明)、催泪自卫器;(亦称“防狼器”)等。
限制携带类管制器具:是指各类刀具等。
注:(1)限制生产类的管理器具经批准是可以生产的,与绝对禁止生产的管制器具,如电击手套、闪电防卫器等,概念难以区分。;(2)仿真枪未列入管制器具,枪支管理法对此已有明确规定,但对射钉枪是否列为管制器具应当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