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院判决提问者赔偿,那么提问者应该履行法院的判决。但是,如果提问者确实没有执行能力,法院可以暂时中止执行,不会涉及坐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同时,提问者必须清楚一点,如果其有执行能力,而不不履行法院判决的,那么其行为构成犯罪。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另外,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莫名其妙。开车的不是你,交通肇事的不是你,和你有P的关系。
不是你撞的你就不用赔。
不是你开车,怎么会判你?
法院找你了吗?有判决书吗?自己吓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