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枪抢劫罪的判定

2025-05-18 02:53:5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认定情况见下面:
“‘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其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持枪抢劫除了直接使用枪支作为抢劫的暴力或胁迫手段外,还包括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以此作为威胁被害人手段的情形。

回答2:

未主动展示,一般情况下不算持枪抢劫。
持枪,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手中持有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所佩带的枪支。无论行为人是否实际使用了枪支,都不影响对此情形的认定。如果行为人并未实际持有枪支,而是口头上表示有枪;或者虽然随身携带有枪支,但未持在手中,也未向被害人显示,均不属于这种情形。
行为人所持的枪支,应当是属于公安机关制定的有 关枪支管理法中规定的枪支范围。如果行为人以假作真,如手持仿真 枪等,也不属于这种情形。持枪抢劫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大,对公民
人身权利包括健康权、生命权的威胁也很大,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 性,而且行为人的持枪行为本身已构成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的 非法持有枪支罪。
若行为人所持的枪支系非法制造、买卖、盗窃、抢夺、抢劫而来的,则不仅应追究其持枪抢劫的刑事责任,对其非法制 造、买卖、盗窃、抢夺、抢劫枪支的行为也应认定为相应的犯罪,实行 并罚。“枪支”的概念和范围,适用《枪支管理法》的规定。这里的枪仅限于能发射子弹的真枪,不包括仿真枪与其他假枪;但不要求枪中装有子弹。

回答3:

总体来说,你说的没错,但是没有意义。加重抢劫一旦构成,就是10年以上,不存在先认定某行为构成抢劫,再认定是否持枪加重的问题。这个认定没有必要强行拆开成两步。也就是说,如果持有真枪,又劫取财物的,一步认定为加重抢劫就可以了。[]

回答4:

客观上构成持枪抢劫,不会以主观的想法归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