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临时的,物业同意应该没事。如果是长期的,那就是侵害了所有业主的权利了,你们可以到当地住建委物管科反映。
违反了物权法公共区域的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如果使用,必须经过业主大会或业委会授权。你这个情况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投诉物业
违反规定的你可以联合业主文员会去找物业一个或者几个人是没有用的,可以罢免物业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