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是不是在哪集训,就在那入监

2025-05-14 12: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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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是,集训地点和入监地点没有关系。

刚判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执行刑罚,有2-3个月左右的集训期,集训结束后,省监狱管理局在全省的监狱中分配 ,正式分配后,由所在监狱通知家属。

《监狱法》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集训队又称入监队,根据监狱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 对于新收监的罪犯,要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集中进行入监教育。要针对罪犯初入监时的思想情况,进行监狱改造政策、监规纪律、犯人守则、认罪服法、劳动生产、改造前途等教育,集训队实行半天教育,半天劳动。

由省、市、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根据监狱单位的分布情况,分区设立。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以附设在一个地点适中的监狱。入监教育结束后,犯人由监狱管理局局统一分配。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六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齐全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第十七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符合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予以收监。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对其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对于具有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第二十一条 罪犯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对于罪犯的申诉,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罪犯提出的控告、检举材料,监狱应当及时处理或者转送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