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一)自2012年4月9日至2012年7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2年7月8日至2012年10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三)自2012年10月7日至2013年1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四)自2013年1月6日至2013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