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回答(1个)
从描述来看,原车牌不到一年是不可以保留的。
-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2条中的规定:“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结合描述来看,“原车牌使用不到一年”,按规定要想使用原车牌的,需要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所以描述中的情况不符合上述保留原机动车号牌的时限规定,是不可以保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