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夫妻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个大家都知道。可是还有另外一些情况,举例来说,婚内用自己婚前财产买的房,离婚时如何分割?假设某男婚前有存款100万,某女有20万,这就是他们各自的婚前财产。如果该男从中拿了50万买房,那么,离婚时,如果男的有证据证明是自己用婚前财产买的房,这个房是否会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而遭到分割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我认为男方用50万买的房实际上是他婚前50万现金财产的转化形式,仍属婚前财产。但如果他当时用婚前积蓄买了房子是登记在女方名下,而不是登记在自己名下,情况就不同了,可以认为是婚内赠与,离婚时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二)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都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未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归个人的)、以及其他应该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就是大家平时所说的“婚后财产夫妻共有”。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举例来说,假如您父母想送给你一套房子,即使是在婚后,也可以归您个人所有,条件是必须有书面约定表明是赠与您个人而不是给你们夫妻的。如果没有书面约定,那么对不起,离婚时夫妻双方各占一半。遗产也是一样,如果有遗嘱表明是由夫妻中某一人继承的,则归此人所有。如果遗嘱中没有说明,或者根本没有遗嘱,那么您继承来的遗产是归夫妻共有的。 (四)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都是归各自所有的。但司法解释中还规定,对于一些贵重的个人生活物品,在家庭财产中占较重份额的(如贵重首饰、貂皮大衣等),在离婚时也是要按共有财产对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