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梯制造单位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电梯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电梯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2、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3、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4、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5、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6、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安全技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