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一方面按期提出上诉,另一方面向二审法院申请减、免、缓交上诉费。当然,要二审法院同意。否则上诉将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至于律师费,一方面可以寻求司法援助,另一方面在上诉的同时,也要掂量一下胜诉的可能性。
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未缴纳诉讼费,超过上诉期的,视为撤诉,一审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