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十一、人口、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4659.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8.0万人。全年出生人口58.7万人,出生率为12.63‰;死亡人口29.8万人,死亡率为6.41‰;自然增长率为6.22‰,比上年下降0.13个千分点。年末全省城镇人口1831.5万人,乡村人口2827.5万人,全省城镇化率达39.31%,比上年提高2.5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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