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似不能…… 遗嘱可以随时更改,在其生效前,你有赡养义务,而遗嘱生效,必然是他已经离世,也才能说明赡养义务的终结。如果父母离异后,你未满18周岁,而他从未再尽到父亲义务,且从未支付抚养费,那么你也有部分赡养的义务(而这部分,往往还是打官司的时候,法官看着不公,才判断的比例,否则就是百分百的比例,法律原则,你不想尽义务,则需要找到他不尽义务的证据,否则,赡养义务比例为百分百。)
你跟他讲道理,他跟你挥拳头,你长大了,他打不动了,就变成了他跟你讲法律,各种的套路,当你开始拿法律武器自我保护的时候,他跟你讲道德,一句话,他的身份,是你无力对抗的,法律与DNA决定了你是处于那个无选择权的位置,他可以不要你,可你长大了不能不管他,除了认命,总不能自戕吧。就是有这样强大的社会认识,没办法。
你父母再婚后有一个弟弟是继口一母生的对吧?作为你是他前妻的女儿是应该合法的继承遗产的,要是你父亲立下遗他要是去法律公证处公证才能升效,你不鉴字是不生效的。他的遗产2分之一的是你继母的,剩下的2分之一由你和继母还有弟弟三人平分,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人活着不索取的太多,即然拿不到一点财产父亲的养育之恩是有的,别把话说绝,即使一分钱不给你孝心还是要有的。好人一生平安。
从法律上讲,他可以不分你遗产,但是你不能不赡养。当然了,你们家庭内部可以谈一下这个问题。
可以。前提是你永远离开这个养你的父亲。
好像不行,不过家务事还是有商量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