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民法中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1年,且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算起。如果当事人超过行使期限提出撤销权申请,则法院可以不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同时,这个1年的期限属于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