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伤一次性赔偿后还应享受的具体待遇

2025-05-17 07:15:0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终止与厂方的劳动关系后,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是没有的。
2.与厂方终止工伤保险关系是有风险的,若工伤复发医疗是需要自己负担的。
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能否认与之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厂方没有营业执照的,就只能按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处理。

回答2:

请问:一、你父亲是厂家的正式职工?二、厂家的企业性质是什么?如果你父亲是厂家的正式职工,厂家的企业性质是企事业单位,就按国家工伤条例规定要求办理。如果不是,就按2003年9月2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一次性补偿办法)要求办理:一次性补偿金计算:6*赔偿基数+误工费+交通费 =? 说明;赔偿基数是用工单位所在地城市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值,13万元左右,不包括医疗费。(医疗费厂家全付)

回答3:

你们现在最好不要和单位稽查劳动合同。六级伤残赔偿办法;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4个月个人受伤前年度月平均工资。这样以后发生什么好伤残有关系的事故单位都无条件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