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根据当事人在案件中的身份却决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规定 :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