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10月入职公司并签合同但公司2009年3月才帮我买社保,我2014年辞职,请问我还可

2025-05-14 00:30:1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可以的,拿着你的合同去劳动局投诉你们公司,或者直接起诉

回答2:

你好,只要你原来有劳工合同或者有东西可以证明你们的雇拥关系(例如签过字的工资表等),都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补交社保金的要求。

回答3:

不行了!

回答4: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