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诉讼离婚时,法院对于双方有分歧的房产将会如何判决?

2025-05-14 15:12:0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婚前房屋谁购买,谁所有,婚后房屋为,夫妻五五分,法院可以采用拍卖,然后分割财产方法。
法院参考如下法条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回答2:

  如果双方对于房屋价格存在很大争议的,当然要评估了.
  按照你所说的是诉讼离婚,那么原则上是由人民法院委托机构来进行评估,这属于司法鉴定,不能轻易否定的.当然如果确实有充分的理由,也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评估鉴定.
  下面是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对于鉴定结论有异议而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而这下面是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离婚时的房屋列明了几种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在实践中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评估也是对于离婚房屋处理的一种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回答3:

1、因为是诉讼离婚,所以可以由一方提出价格评估鉴定,由双方协商确定评估机构,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指定评估机构;
2、如果一方认可评估结论,另一方不认可,可以交换房屋占有(比如甲乙纠纷,甲主张房屋所有权,乙要求甲给付价款。如果甲同意鉴定价格,乙不同意,可以将房屋所有权给予乙,而由乙给付甲价款);
3、如果对评估结论都不服,可以依法要求重新鉴定;

回答4:

如果对房屋的价值双方有分歧 会找指定的评估机构评估 离婚案件必须经过调解 如果调节不成就直接判决了 无论是否有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