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是因为自古以来都是,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没有必要说,因为我们社会发展水平高了,啊,我们的社会宽容度高了,然后我们就允许穷凶极恶的罪犯免除死刑。
如果说一定要免除死刑的话,那么一定要判刑50年,让这些罪犯觉得生不如死才行。
还有要进行严格的心理测试,因为往往很多凶手他都是心理变态的,他出了狱之后往往还会进行杀人的,所以我们不要想着说,他免除死刑他就会对社会感恩待德,小心他死灰复燃,东山再起,狗改不了吃屎。
也有个例,极少数是措手杀人或者是正当防卫杀人,但是这些都是很少了,穷凶极恶的话,我们是肯定不能容忍的。
我认为不是,佛家经常有句话:犯下屠刀,回头是岸,上莫大焉。罪犯也是人命,对哪些不知悔改者不可原谅,枪毙都不为过,但是罪犯能够改过自新,回头是岸,还是可以考虑给一次原谅的机会的,毕竟并不是每个人生下来都会去犯罪,也许只是一时头脑发热就变成罪犯,放下涛涛罪恶,希望法律公正严明时也带点人性美 也许才有温度。
答:对穷凶极恶的罪犯免除死刑,事实应该属于虚伪的人道主义。
我自我认为不是,既然是穷凶极恶之徒,我们又是法治社会,与其无期徒刑让他浪费食物,其实还还不如除死刑。也能起好很好的杀鸡儆猴的作用。
不属于,让他们活着认知到自己的错误不好嘛实在不行让他们生不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