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的不起诉有三种情况:
1、证据不足,不起诉。
2、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
3、证据存疑,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不起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第四款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案件在以下情况不起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在这样几种情形下可以不起诉,如证据不足。如犯罪嫌疑人突然死亡。如有新的案件线索,证明抓错了人。除了以上情形,刑事案件是肯定要起诉的。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
这个得看检察院的判断,轻微的刑事案件是可能免于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