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房产税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所以,你租用的房产,房产税由房产的产权人缴纳,你按照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就完成了合同义务。如果是税务方面的问题,你告知他们房产的产权人并出示租赁合同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