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全面了解情况才能做出判定,无法正面回答你是否能放出来。仅从你的信息中给你这几点提醒。
首先,关于伤情的问题:你说的“轻微伤”是伤情鉴定结果结论为轻微伤,还是你表示伤情不重的意思?如果是伤情鉴定结论为轻微伤:一般情况下,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属于治安案件,可调解后不处罚,或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进行罚款或拘留。如果通过法医鉴定做出伤情是轻伤甚至重伤,则构成刑事案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更重)。
其次,关于前科,刑法修正案(八)第六条对刑法第六十五条作出修正,增加了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不认定为累犯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但上述规定存在不明确之处,即该规定是只适用于犯前罪和后罪时均是未成年人的案件,还是犯前罪时只要是未成年人,即使再犯罪时是成年人,也可以适用? (但是我个人觉得即使不认定为累犯,不从重处罚,但检察官量刑的时候也会作参考)
第三,关于涉黑,只有一次打人一般是不会认定为黑恶势力的,如果你男友的案子涉黑,至少说明他或者他的朋友们多次滋事。
第四,关于自首,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是可以,不是必须)
最后: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了,至少说明构成刑事案件了,而且貌似案件在当地社会影响恶劣,但他是不是主犯、是不是黑恶势力的骨干等都影响处罚。
PS:本人对黑恶势力极度没有好感,如果能改过则罢了,如本性改不了,呼吁重处。
前科是什么罪,离现在有几年了
听你这案情不是很严重,已经批捕了,委托个律师吧